第(3/3)页 这些都是他穿过的,丢了要是被人捡去,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,那简直无法想象,能把人恶心吐了。 捐了也不合适,都是自己穿过的,再让别人穿……那不是让别人感受自己的过去吗…… 销毁了也合适,毕竟是见证过自己‘成长’的,还是有那么一点纪念价值的。 如此之下,也只能暂时先放在这边,以后再看吧。 要是以后实在闲的没事,钱又多的烧得慌的话,可以考虑建一个只有自己能看得懂的纪念馆,来祭奠自己这段不普通的岁月。 Emmmm,当然,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,以后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? 这一番折腾,都已经下午了,吕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形象,打理好一切,又出了门。 他还有一个任务没完成呢,而且还是最膈应人的酒吧任务! 他发现自己就是跟酒吧相冲,去了酒吧两次,一次自己矫情,把系统矫情没了。 另一次,就是昨天晚上,差点就被人下药那啥了,虽然系统回归反杀了,但是酒吧这地方吧,吕笙是真的不想再去了。 两次酒吧之行,系统来来回回,要是再这么折腾,吕笙都感觉毒点密集的能把读者逼疯,作者也该关进小黑屋狠狠收拾收拾了。 但是任务又不能不做,所以他打算去第一次去的锦里古街那样的酒吧。 那里的酒吧都是些音乐酒吧,夜店文化并不浓厚,更适合他这种不喜欢夜店文化的人去玩,喝喝酒听听歌,消费也不高,还省钱了! 为了预防像上次一样再遇到那种要跟自己装比的人,吕笙直接开了粉色拉法出门。 有的时候,不是人家非要炫富博存在感,而是财富一定程度上是提升社会地位的,起码,在面对对你装比的人的时候,有时候一把法拉利的钥匙比说破嘴皮子都管用。 而那些别有用心的人,在面对有钱人的时候,也会好好掂量掂量自己,能不能惹得起对方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