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一个东方人,用了几分钟时间,随随便便就创作了一首歌。 一首纯正无比,完完全全都是本地符号和文化的经典歌。 什么意思呢? 就是一个纯正的白人男人,和一个纯正的白人女人结了婚。 他们生了一个孩子。 一个纯正的……东方孩子。 这个孩子一生下来,还直接就说一口流利的华语。 加州旅馆够经典吗? 显然太经典了。 哪怕是加利福尼亚本地人,不是真正体验过那种颓废文化的老炮儿,根本都领悟不到其中的精髓。 更何况……! 写这么一首慢摇滚。 放眼加州,放眼阿美利卡,放眼整个北美……! 谁敢说他能做得到叶四海这样? 简直……炸裂! 哪怕再在心底瞧不起华人的那些家伙,这个时候,也完全被叶四海折服了。 深深折服。 最可怕的是什么? 是叶四海,根本没有在加利福尼亚生活过。 他的人生轨迹,一目了然啊。 也就是说,他只在天使城呆了几天,去了一趟啄木鸟俱乐部,就看透了北美文化的本质。 这还是一个人吗? 这是耶稣。 这是魔鬼。 这是……! 神迹! 天才多了去了。 但是妖孽成叶四海这样的天才,上哪里去找? 所有人疯狂鼓掌的同时,心头除了激动就是恐惧。 没错。 就是那种说不出来的恐惧。 太可怕了。 这个东方小子。 而他的演唱,仅仅是原始版本。 甚至是不成熟的版本。 没错。 叶四海在吉他和唱功上的瑕疵,被这些家伙自动脑补成了不完整不成熟。 其实也可以这么说。 毕竟是一首慢摇滚,需要各种乐器的配合编曲演奏。 但是无论如何,这丝毫不妨碍叶四海的神奇。 别人还好一点,那些年轻男人这个时候已经知道了。 他们败了。 彻底败了。 他们根本没有了再跟叶四海争夺克莱尔的机会。 第(1/3)页